发表时间:2021-07-02
全体师生:
阮*怡(身份证号3303**********8226),女,现为台州学院英语专业2018级学生,当年高考总分535。该生因眼睛生病,已做眼睛上睑下垂矫正术,需要视力矫正治疗。为方便恢复身体,需回生源地。现该生申请转至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商务英语专业学习。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厅〔2015〕4号)和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学实施办法,现将阮子怡同学的转学申请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从2021年7月2日起至2020年7月6日止。若对阮子怡转学有异议,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我校教务科研处反映,反映问题应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,实事求是。
对以上情况有异议者请在2021年7月6日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反馈至教学工作部教学科毛老师处,联系电话:0577—86559564,15057385851,电子邮箱:394378526@qq.com,地址:行政楼609。
教学工作部
2021-7-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