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务处

关于阮子怡同学申请转学的公示

发表时间:2021-07-02

全体师生:

阮*怡身份证号3303**********8226),现为台州学院英语专业2018学生当年高考总分535。该生因眼睛生病,已做眼睛上睑下垂矫正术,需要视力矫正治疗为方便恢复身体,需回生源地。现该生申请转至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商务英语专业学习。
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厅〔20154号)和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学实施办法,现将阮子怡同学的转学申请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从202172日起至202076日止。若对阮子怡转学有异议,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我教务科研处反映,反映问题应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,实事求是。

对以上情况有异议者请在202176日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反馈至教学工作部老师处,联系电话:0577—8655956415057385851电子邮箱:394378526@qq.com,地址:行政楼609

学工作部

2021-7-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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